縣市合併或升格、無需更換身分證、投票所地點查詢、補辦身分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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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文章日期: 2020-01-07

縣市合併或升格、無需更換身分證、投票所地點查詢、補辦身分證

@內政部 1/11(六)選舉必帶國民身分證(一定要一定要一定要!)

內政部嚴正聲明,身分證上戶籍地址若是寫台北縣、桃園縣、台中縣、台南縣、高雄縣的鄉親們,身分證都有效,可以領選票投票!

不會因縣市合併或升格未換身分證,影響選舉權,不要被錯誤訊息混淆!

現在第一要緊先找「身分證」。
若找不到現在還來得及補辦,最遲於週五(10日)上班時間,攜帶戶口名簿或其他身分證明文件正本、印章、1張相片及200元規費,至任何一間戶政事務所申請國民身分證補發,當場就可補領到。

想知道自己的投票所在哪裡?:投票所地點查詢網址:https://www.ris.gov.tw/app/portal/2121?sn=1577929444876











@中央選舉委員會: 

網傳國民身分證之戶籍地址為改制前之舊縣市名稱者,不得憑領選舉票,是不實消息,中選會予以駁斥

【 】中選會本(6)日表示,有關近日網路謠傳,國民身分證上之戶籍地址為改制前舊縣市名稱者,不得憑領選舉票,是不正確的說法,該會予以駁斥。

中選會指出,選舉人投票時,應憑本人國民身分證領取選舉票(返國行使選舉權之選舉人應憑本人有效之中華民國護照領票)。有關投票通知單敬請注意事項所稱「舊式國民身分證」,是指94年12月21日前核發的舊式國民身分證,該舊式國民身分證業由內政部於95年9月29日公告,自96年1月1日起停止使用,自不得憑領選舉票。至於選舉人如果持94年12月21日起換發之新式國民身分證,縱國民身分證上之戶籍地址為縣市改制或合併改制前之舊縣市名稱,仍可領取選舉票,民眾毋須再向戶政事務所申請換發國民身分證。

中選會強調,選舉人投票時,應憑本人國民身分證領取選舉票(返國行使選舉權之選舉人應憑本人有效之中華民國護照領票),持舊式國民身分證或其他證件如駕照、健保卡或戶口名簿,均不得憑領選舉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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