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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文章日期: 2020-09-03
09/01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更新、闖紅燈罰最高5400元!
警政署9月一日起,正式展開為期一個月的全國路口交通大執法,包括行人過馬路沒走斑馬線,和車輛轉向不暫停,讓行人優先通行等四大項目違規,都將開罰3600元,而彰化警方上午在醫院外的路口進行取締,罰單開到手軟,一個上午統計開出415張的罰單,不少駕駛被攔下開單一臉無奈,有人批評警方作秀,也有民眾說根本不知道有這項執法。
小等一下!汽機車行經路口 請禮讓行人,讓用路更安全
9 月 1 日起,警察配合 #交通部 法規加強取締,宣誓路口安全的重視與執法決心
政府取締只是手段,安全才是目的!
很需要!很需要!駕駛人和行人一起維護大家的通行權益
特別是汽機車在行經路口或轉彎時 #不搶快,一定要減速慢行、停讓行人、尊重「行人路權」
行人走穿越道,不闖越車道行走,並遵守號誌、標誌、標線及指揮規定,通行才有保障。
政府為維護路口安全
加強取締重點路口,執法 5 大重點:
🔸汽機車不停讓行人🔸車輛轉向不暫停讓行人優先通行🔸汽機車闖紅燈及紅燈右轉🔸行人未依規定行走行人穿越道🔸行人未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或手勢指揮穿越道路
依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規定,汽機車若不停等禮讓行人,最高可罰 3,600 元;
汽機車闖紅燈罰最高 5,400 元;
紅燈右轉最高罰 1,800 元;
若不禮讓視障人士或導盲犬,更將加重處罰。
行人沒走行穿線也可罰 300 元。
平安通過每個路口,需要汽機車與行人同理遵守 我們一起來建立良好的用路習慣!
#人民管家內政部 #停讓行人#減速慢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