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謠言】呂秋遠律師在FB上的提醒、LINE電影、音樂、影片請勿上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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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文章日期: 2020-01-13

【謠言】呂秋遠律師在FB上的提醒、LINE電影、音樂、影片請勿上傳

早在呂秋遠律師

於2016年10/20日就澄清過不是他寫的內容

謠言內容
這是呂秋遠律師在FB上的提醒電 影、音 樂方面的 影片 請 勿 上 傳,近 來 版 權 蟑 螂、華 納 已 有 大 動 作 蒐 索,Line 官 方 配 合 伺服 器 保 留 證 據,所以最近開始傳影片檔案會出現 “ 罰款問題 ”,那就是Line官方會配合蒐證,若是群組被抓到;群 組 成 員 全 體 將受 罰,新 聞 已經 報 導 過,★ 請 謹 慎!★ 最 近 檢 調 跟 版 權 所有 公 司 開 始 有 動 作!★ 電 影、音 樂 不 要 傳!自 己 的 群 組 要 通 知 …P O 的 /看 的 都 罰!罰 金 可 是 很 可 怕 的 喔!請注意、小心為上!!保護自己與群組的方法 就是 ……記住 …!不要傳閱任何 商業影片、音樂 …給別人!以免自己和群組 line友受到牽連而被 “罰款 ”!











補充相關查證相關資訊

臺北市大同分局說分明
網路謠傳「用Line上傳影片將受罰…」
近期Line流傳一張由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大同分局所寄發著作權法案件通知書,並書寫一篇「緊急通知」,內容稱:「電影、音樂、部分的影片請勿上傳,近來版權蟑螂、華納已有大動作,Line官方配合伺服器保留證據,所以最近開始傳影片檔案會出現問題,那就是Line官方配合蒐證,若有群組被抓到;群組成員全體受罰,新聞有報導過」,引發民眾議論。 經查該大同分局所寄發著作權法案件通知書,乃影片代理商針對民眾在電腦網路下載電影觀賞,電腦內建之分享軟體自動分享給其他民眾連結,尚與前述Line流傳「用Line上傳影片將受罰,若有群組被抓到;群組成員全體受罰……」等內容毫無關連。 大同分局呼籲國人勿輕信網路謠言。在電腦網路任意下載、分享影片是一種可能涉及違法的行為,而任意將含有個資之通知書在Line群組轉傳散播,亦恐有洩漏個資觸法之虞。籲請民眾要尊重智慧財產權、不侵害他人的人格權,做個守法的現代公民。
地址:11163 臺北市士林區文林路235號 電話:(02)2881-3856
臺北市民當家熱線 1999 (外縣市請撥打 02-272088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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