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謠言】10月1號開始行進間或是停紅綠燈時開罰單、汽、機車抽菸開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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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文章日期: 2018-09-18

【謠言】10月1號開始行進間或是停紅綠燈時開罰單、汽、機車抽菸開罰

【謠言內容如下,查證後部分真實、部分謠言】
10月1號開始, 1、汽機車不管是在行進間或是停紅綠燈時,只要拿出手機-有打沒打,只是看看而已,只要拿出來就會開罰單,一次1000元,要打手機請停靠路邊再打。2、汽、機車只要抽菸(只要有點燃)就開罰600元,要是菸蒂一落地罰4500元,以上10月1號開始實施。請注意!

查證後
●汽機車不管是在行進間或是停紅綠燈時開罰?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1-1條中,2013年1月1日就開始實施!以下完整節錄第31-1條的內容:車駕駛人於行駛道路時,以手持方式使用行動電話、電腦或其他相類功能裝置進行撥接、通話、數據通訊或其它有礙駕駛安全之行為者,處新台幣三千元罰鍰。 機車駕駛人行駛於道路時,以手持方式使用行動電話、電腦或其他相類功能裝置進行撥接、通話、數據通訊或其它有礙駕駛安全之行為者,處新台幣一千元罰鍰。 汽機車駕駛人行駛於道路,手持香菸、吸食、點燃香菸致有影響他人行車安全之行為者,處新台幣六百元罰鍰。 警備車、消防車及救護車之駕駛人,依法執行任務所必要或其他法令許可者,得不受第一項及第二項之限制。










●汽、機車只要抽菸(只要有點燃)就開罰600元?
以台北市環保局為例,自從今(2015)年5月1日起改以累計加重處罰,一年內被抓到第一次亂丟菸蒂的話,將裁罰新台幣一千兩百元,第二次則裁罰三千六百元,若是一年內被抓到三次,除了裁罰五千元,還必須參加環境教育講習。

市警局交通大隊執法組長毛國匡表示,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1-1條規定,汽、機車駕駛人行駛於道路,手持香菸、吸食、點燃香菸,致影響他人行車安全行為者,可處600元罰鍰,但周邊無人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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