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NE互助群組、邀請好友參加LINE調查團活動,即可獲得LINE POINTS








※本篇內文資訊參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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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文章日期: 2020-03-10

邀請好友參加LINE調查團活動,即可獲得LINE POINTS

LINE互助群組013(持續更新,不能入請私粉絲頁)互助群自入>

https://line.me/R/ti/g/eIC0GoAtEn

互助群012

(持續更新,不能入請私粉絲頁) 012互助群自入>https://line.me/R/ti/g/_hFMGo65oQ

 

手機活動網址:請點我

「邀請好友參加LINE調查團活動,即可獲得LINE POINTS 」,每人上限20點LINE POINTS,總共200萬點LINE POINTS,送完為止。

**發送總數量為200萬 LINE POINTS,若提早發送完畢即提早結束活動**

一、活動期間: 2019年12月16日11:00 -2019年12月22日23:59 (台灣時間,下同)

二、活動內容:

LINE調查團好友分享活動來了~於活動期間將此訊息分享給親朋好友,每推薦一位好友以LINE帳號成功進入指定活動頁,您與被推薦的朋友即可各自獲得一點LINE POINTS,成功推薦2位即可獲得2次LINE POINTS,以此類推,活動期間每一LINE帳號最高獲得LINE POINTS 20點(即單一LINE帳號包含分享與被分享最高共可獲得LINE POINTS 20點)。

三、活動流程:

請於活動期間加入或解除封鎖「LINE 調查團」官方帳號 點此加入好友

從活動頁分享訊息 ➡ 朋友點選網址 ➡ 朋友以LINE帳號成功進入指定活動頁➡ 「雙方皆可各獲得1一點LINE POINTS」(活動獎項總數量為200萬點LINE POINTS,發完為止)」

請留意,由於分享或被分享此訊息所獲得的LINE POINTS點數將由「LINE 調查團」官方帳號發送,若用戶於活動期間封鎖「LINE 調查團」官方帳號,將無法發送因分享或被分享此訊息所獲得的LINE POINTS點數,且無法補發封鎖期間本可獲得之LINE POINTS點數,視同放棄並自動取消獲得點數資格。

若用戶解除封鎖「LINE 調查團」官方帳號後,將可繼續參加活動。

四、活動規則:

1. 分享者需透過活動頁分享網址,推薦並邀請其他用戶以LINE帳號成功進入指定活動頁,分享者與被分享者即可各自獲得1點LINE POINTS。例如您推薦並邀請好友點選您分享的連結,並由您的好友以登入中的LINE帳號進入指定活動頁,成功後您及您的好友將會收到「LINE 調查團」官方帳號通知獲得LINE POINTS點數。

2. 活動期間每一LINE帳號最高可獲得20點LINE POINTS(包含分享與被分享所獲得之點數)。

3. 分享者需透過活動頁分享網址,轉發他人的分享網址,LINE POINTS會歸屬於原分享者。

4. 請先加入「LINE調查團」官方帳號好友以及保持解除封鎖,始可得到參與資格並可收到「LINE調查團」獲得LINE POINTS點數通知。

5. 分享給同1名好友,最高可獲得1次LINE POINTS點數,若要再獲得LINE POINTS點數請分享給其他好友。

6. 本活動期間為2019/12/16 11:00至2019/12/22 23:59,請在此活動期間內完成分享,而收到活動網址之好友,亦須於2019/12/22 23:59前點擊。逾期未完成分享或點擊活動網址者,視同放棄並自動取消獲得點數資格。若本活動獎項LINE POINTS 200萬點提前發送完畢活動亦會提前結束。

7. 本次活動發放LINE POINTS點數有效期限為最後一次獲得點數當日起算180日止,一旦超過有效期限,將會立即失效。LINE POINTS點數使用期限及方式,請參考LINE POINTS FAQ。

若您對於LINE POINTS有問題,請洽LINE客服:https://contact-cc.line.me/

五、活動限制:

1. 本活動僅限安卓系統5.0及以上(Android OS)和iPhone系統10.0及以上(iOS)的智慧型手機用戶參加,且LINE版本為7.14以上。參加活動前請先確認系統是否符合限制,若因系統不符而導致無法收取活動獎項,恕不予補發。

2. 本活動僅限帳號已綁定台灣手機門號的用戶,如為未綁定台灣手機門號、僅使用 Facebook 認證或因故無法判定帳號所在國籍之用戶,恕無法參加本次活動。

3.本活動需透過活動頁面上之「LINE 分享」給好友或群組方符合活動資格,若透過 Facebook 或直接複製連結恕無法獲得獎項。

4.在活動期間變更手機型號、變更本服務的國家設定之行為,最終有可能無法順利獲得本次活動之獎品。例如:在設定國家為台灣的狀態下參加活動,但事後更動國家設定為美國,即使符合本次活動之中獎資格,則有可能僅收到中獎通知但因事後更動國家設而無從獲得獎項,敬請見諒。










六、活動獎項:

1.本活動獎項為LINE POINTS,單一LINE帳號最高可獲得20點 。

2.中獎獲得之 LINE POINTS,將透過「LINE調查團」官方帳號直接發送給用戶。請透過LINE應用程式中「錢包」>「LINE POINTS」>「歷史記錄」>「獲得記錄」確認LINE POINTS入點紀錄。

3.活動獎項共200萬點LINE POINTS,送完為止,獎項發送完畢將透過「LINE調查團」發送額滿通知。

七、活動聲明、限制及告知事項:

1.活動參加者必須遵守台灣連線股份有限公司(下稱主辦單位)公佈之本活動辦法、LINE調查團使用條款(https://lin.ee/fbafaB/bvbv)、相關活動規則及其他注意事項,如有違反視同棄權,主辦單位並得取消其活動資格及相關獎勵,並對於任何該違反行為保留相關權利。

2.若因用戶網路狀況、裝置差異、手機設定、移轉帳號或其他變更等不可預測之因素導致活動無法順利完成或獲得之獎項遺失,主辦單位(包含其關係企業)將不負擔任何責任或損害賠償。

3.除另有規定外,本活動之獎勵不得要求兌換等值的商品或現金。

4.主辦單位(包含其關係企業)保有修改、變更、暫停、中止、提前終止或取消本活動或贈品之權利,如有未盡事宜,悉依主辦單位(包含其關係企業)相關規定或解釋辦理,而得隨時補充公告之;且主辦單位(包含其關係企業)保留對本活動辦法(包含注意事項)隨時增加、修改、刪減及最終解釋之權利。如有任何變更將公告於活動網頁中,恕不另行通知。主辦單位(包含其關係企業)對於所有活動流程擁有最終解釋權。

5.主辦單位(包含其關係企業)有權不予事前通知且無需說明理由而將特定用戶排除於本活動外或取消其中獎。

6.獲得獎項者若是未成年者的情形,關於領取獎項以及各種相關手續等問題,主辦單位(包含其關係企業)將確認獲得獎項者事前是否有取得法定代理人之同意,並請協助提供相關文件(包含但不限於法定代理人之證件影本),還請見諒。(僅符合該條件者,主辦單位會另外進行聯繫)。

7.主辦單位(包含其關係企業)在法律許可範圍內,對於用戶因參與本活動而生之一切損失及損害,皆不負賠償或補償之責。

8.若因活動參加者違反相關規則,或參加者之不當或違法行為導致權利人之合法權益遭受侵害,或主辦單位(包含其關係企業)因此受有損害(如致生訴訟而遭權利人求償)時,活動參加者同意對於權利人及、主辦單位(包含其關係企業)因此所受之損害及因此所支出之相關費用負擔賠償責任,並應由活動參加者自行負擔相關法律責任;主辦單位(包含其關係企業)並有權取消其參加及獲得贈品資格。違規行為包含但不限於:

• 以自動化、欺瞞之惡意手法,在瀏覽者尚未點擊廣告或產品連結,植入追蹤代碼等。

• 以惡意Spam或非真實推薦商品方式(如大量廣告信or留言版洗版等),作為推廣商品手法。

• 透過推薦連結購買商品,係供自用而無實質推薦行為者。

• 透過推薦騷擾他人者。

• 任何侵犯他人智慧財產權與專利權詐欺、資料造假、蓄意破壞活動秩序之行為。

9.※個人資料告知事項:

(1)主辦單位將蒐集活動參加者的LINE帳號之內部識別碼、活動參加時間、活動連結分享方式等得以直接或間接識別個人的資料,以用於LINE POINTS發送以及本活動期間相關之消費者、客戶管理與服務、活動成效分析等等目的。資料利用期間限於活動開始後至活動舉辦期間結束後三日內;利用地區限於活動舉辦地區(限台灣門號註冊之用戶),參加者加入LINE調查團所提供之個人資料則依照LINE調查團之

服務條款(https://terms2.line.me/linesurveys_tostw?lang=zh-Hant)與

隱私權政策(https://terms.line.me/line_tw_privacy_policy?lang=zh-Hant)管理。

(2) 活動參加者得主張之權利如下:

I. 查詢或請求閱覽。

II. 請求製給複製本。

III. 請求補充或更正。

IV. 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

V. 請求刪除。

(3) 其他有關個人資料之蒐集、處理及利用,請參考主辦單位的隱私權政策(https://terms.line.me/line_tw_privacy_policy?lang=zh-Hant)。若活動參加者不願提供相關之個人資料予主辦單位,或者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或者請求刪除所蒐集之個資,將無法參加本活動及收到好禮。

10.用戶請同意以上條件後再參加本次活動。如有違反,主辦單位(包含其關係企業)有權取消其參加或獲得獎項資格。

11.如因本活動而涉訟,用戶同意以臺灣士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請務必同意以上活動說明再參加,參加活動即視為同意本活動辦法之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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