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疫苗接種請假QA、證明、假期全勤獎金、曠工事假








※本篇內文資訊參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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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文章日期: 2021-07-19

勞工疫苗接種請假QA、注意事項

@勞動部

「疫苗接種假,勞工相關權益請留意。」
考量接種疫苗後產生身體不適的可能,5月5日起已實施 #疫苗接種假
📍何時可以請,又該如何請呢?
自接種之日起至接種次日24時止,可以申請疫苗接種假。
檢具疫苗接種紀錄卡即可申請,無需就診或其他證明。
📍雇主請注意
符合請疫苗接種假規定者,雇主應予准假
❎不得視為曠工、或以事假或其他假別處理
❎不得扣發全勤獎金、解僱或予不利之處分
📍薪資計算方式
法令並未強制雇主應給付請假期間之薪資,得由勞雇雙方自行協商約定。
⚠注意⚠
勞動部發布令釋,勞工請疫苗接種假期間之工資及日數均不列入平均工資計算 ,並自中華民國110年5月5日生效。所以勞工的資遣費、退休金及職業災害補償將不受影響。
📍舉例說明
勞工終止契約日:110年7月19日
原平均工資計算期間:110年7月18日至110年1月19日
但該期間內勞工曾經請過1日疫苗接種假,所以該日之工資及日數應予扣除,計算起始日應再往前推算至110年1月18日。
疫苗接種假相關QA👉https://bit.ly/3xPqd9p

勞工前往接種COVID-19疫苗,以及接種後擔心有不適反應,可否請「疫苗接種假」?

A: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110年5月5日宣布,自該日起實施疫苗接種假。勞工前往接種疫苗,以及為避免接種發生不良反應,自接種之日起至接種次日24時止,得申請疫苗接種假。










勞工向雇主申請「疫苗接種假」要不要附證明?

A:檢具疫苗接種紀錄卡即可,無需就診或其他證明。

勞工請「疫苗接種假」之權益保障為何?會不會被扣全勤獎金?

A:

(1)符合請疫苗接種假規定者,雇主應予准假,且不得視為曠工、強迫勞工以事假或其他假別處理,亦不得扣發全勤獎金、解僱或予不利之處分。

(2)另因接種疫苗不可歸責於雇主,並未強制雇主應給付請假期間之薪資,得由勞雇雙方自行協商約定。

(3)雇主如扣發全勤獎金,將依違反勞基法第22條工資未全額給付處罰;如強制勞工一定要請特別休假、普通傷病假或事假,將依違反勞基法第38條或第43條規定處罰,處罰金額都是2萬元至100萬元。

超過可請疫苗接種假期限後如持續不適,如何請假?

A:

(1)接種後如果不適症狀持續未改善,應儘速就醫、釐清病因,並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相關指示通報。

(2)超過可請疫苗接種假期限後,如因不適症狀就醫及休養期間,可請普通傷病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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